
来源: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
近日,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立足“益美达茂”公益诉讼检察品牌,深入践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立法精神,深化“人大+检察”、“政协+检察”协作机制,运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,联动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协同监督,与林草主管部门、属地人民政府协同履职,推动违法占用林草问题实质性整改修复,以检察履职守护林地生态资源。

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履职巡查中发现,部分乡村存在违规占用林地修建蓄水池行为,原有林地植被遭到破坏,对林地资源造成侵害。该案涉及农户较多,权责边界复杂,管辖认定存在争议。立案后,检察人员多次深入案发地走访群众,开展释法说理并启动公益诉讼磋商程序,主动对接林草部门,协同开展整治。

在多部门的协同努力下,涉案违规蓄水池已全部填平处理,受损林地土地原貌得以恢复,同时完成柠条栽植工作,切实补齐生态破损短板,彻底消除林地生态安全隐患。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后,为确保修复质量合规达标、整改成效真实有效,林草部门组建专家验收组,严格对照造林技术规程、林地修复验收规范、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国家行业标准,通过现场勘验、实地核查、植被采样检查等方式,对地貌恢复、土壤修复、柠条栽植成活率、林地原貌复原情况开展了全方位专业验收,最终出具《林地恢复验收意见书》,确认涉案林地整改修复工作全部达标,顺利通过专业验收。

为确保整改成效长效落地,杜绝问题反弹复发,该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赋能作用,邀请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深入整改现场开展跟踪回访、成效评估,实地核验林地修复、绿植栽种情况,全方位核查整改落实细节,以公开透明的监督模式检验公益诉讼办案实效,让生态修复成果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实践检验。
本案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实施后,基层检察机关运用磋商机制开展生态公益诉讼的生动实践。检察机关运用磋商程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,打通生态保护治理闭环。下一步,达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生态资源保护重点领域,深化多元协同监督,以高质效公益诉讼履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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